第27章 女婿上门
刘峰想要的有很多,起初是在这个时代活下来。
当逐步改善自己的境遇后,他却现自己的欲望变小了。
世人都晓神仙好,唯有功名忘不了,古今将相今何在?荒冢一堆草没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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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不是忘了功名,而是所图更大,用直白一点的说法,他想要变成一个纯粹的人,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。
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。
刘峰很有自知之明,他比不了白求恩同志那麽道德高尚。
但若是以后有别人提起刘峰,可以评价道,他人还不错,文章写的好,小说也蛮有意思,没有违背良心,没有对不起他死去的战友,那就知足了。
不要认为这是一个简单的事,华夏五千年历史,很难有人做到,因为一个人要面对的事情太多,人生百年,日复一日,再大的英雄也会迟暮,再美的佳人也会白头。
袁世凯如果临死前没有做皇帝的美梦,他甚至是革命英雄,但历史就是这样,时间会褪去所有名不副实的伪装。
刘峰现在才岁,他之所以如此想,是因为他能看到自己人生结局时,大概是什麽样的,所以他会如此去定义自己,因为他要活着,但人活着得有动力。
之前他和别人相处时,虽然偶尔暴露自己的样子,但大多数时间还是会去伪装。
现在不想装了,我摊牌了。
刘峰搂着萧穗子,说道。
「穗子,你还记得一个月前,你问我,为什麽一定要写文章吗?」
萧穗子静静靠在他的肩膀上,她用身体动作示意,咱们俩走远点说。
两人脚步轻盈,很有默契,走到库房门口看明月。
刘峰身高差不多177,对于168的萧穗子而言,确实是一个很可靠的肩膀。
「其实没那麽多理由,我只是现要改变一些人,以我的能力,只能靠写文章罢了。
」
他说话的语气格外郑重,以至于萧穗子听了后抬起头,平视他。
她有点激动,而更多的是紧张,因为眼前人要对她开诚布公。
「你知道的,我是一个穷苦人家的孩子,在去县里的梆子剧团前,我连裤衩都没有,如果不是进了部队,我这辈子不会遇到像你这样,燕京出身,书香门第的姑娘。
」
萧穗子随着他的言语,回想起两人初次见面的情景。
当初之所以在人群中多看了他一眼,是因为他穿了两只不同的鞋,左脚是战士黑布鞋,老区大娘设计的款式,右脚是白色软底练功鞋,后来才知道他不习惯练舞时往右转。
「我不仅知道,我也明白你为什麽要对何小萍充满善意,所以我一直很敬佩你,你比我勇敢。
」